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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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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川萂去试新衣裳,留下范思墨和吴三姐说话。

范思墨合上账簿,从廊下一个拐角处烧着炭火的小炉子上温着的大茶壶里给她倒了一杯茶水,自己也捧了一杯啜饮了一口,开口寻话头道:“我前些日子听我娘说,你翁舅一家带着孩子去找你求情,孩子还好吗?”

这话是美化过的,其实她听的是吴三姐的两个儿子拿着刀跑去吴三姐跟前用刀抵着自己喉咙去跟吴三姐求情的。

吴三姐脸上笑容少了一些,但还是庆幸着笑道:“好,怎么不好?老大和老二都记事了,觉着我这个做娘的狼心狗肺,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全家去死无动于衷,跟我离了心,以后都不叫我娘了。小的那个才几岁,还不记事,我弟弟带着几个小兄弟想法子偷了出来带回我娘家养着,算是留下一个以后给我养老送终吧。”

她夫家一家子都被牵连进郭代齐案中,还是拿钱替人消灾身上背了无数条命案的死罪。

她听了之后,也是非常诧异,她就是个聋子瞎子,嫁过去这么多年竟然不知道夫家一家子都干着拿钱要人命的买卖。

好在她早几年就在夫家过不下去带着孩子回了娘家,想着毕竟是夫家的种,便也不禁着孩子跟前夫见面。也不知道孩子天生就跟父亲祖父母亲还是真就像其他人说的这两个孩子从根上就坏了,他们竟然跪在她面前拿着刀抵着脖子让她去给夫家一家去找少君求情。

真是好笑啊,她连少君的面都见不着,怎么求情?

她是谁啊,少君凭什么会给她情面去赦免一家子杀人犯呢?

丈夫和翁舅一家都处死了,留下两个孩子和不知内情的亲戚一起被发去了矿山挖矿,上头人跟她说孩子可以跟她,只要改姓就可以不用去矿山了。

她去接人,结果这两个孩子恨上了她,宁愿去矿山也不改姓,从此跟她一刀两断,不认她这个亲娘了。

孩子可能觉着自个儿深明大义孝义两全吧,十分的坚决,也不知道谁教的他们

她娘家弟弟带人从两个哥哥身边将那个最小的给偷了出来,也不知道这个小的长大了会是个什么样子?

毕竟身上流着姓刘的血,午夜梦回时,她不是不怕这个孩子长大了会跟他们的哥哥一样恨上她的。

所以她将孩子留在娘家养着,自己在府里做活,以后能少见面就少见面吧。

她嘴上说着这世间的大恐怖,但脸上却是一直是带着庆幸的笑的,语气里也并无讽刺和怨恨,只有对现下生活的满意和庆幸。

她的确是庆幸的,老天爷并没有亏待她,即便夫家犯了死罪,她因为离的早,且不知情,并未受到牵连。

她还有疼她的父母兄弟。她觉着在夫家过不下去就带着孩子回娘家,娘家人也痛快的接纳了她,她也能自己靠自己一手裁衣的本事在府里做工养活自己和孩子,如今日子也颇过的,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如果没有媒婆一直给她说媒劝她再嫁就更好了,她如今有娘家和少君靠着,实在是不想再嫁人了。

这是个即使经受了苦难也仍旧心怀明朗的女人。

范思墨厌恶道:“可真是他们老刘家的种,忘恩负义白眼狼,谁生的他们都忘了,连亲娘都不认,简直没了人伦道义的畜生”

正骂着呢,夏川萂穿着新衣出来了,她虽然在里面换新衣裳,但外头说的话还是能听的清楚的。

她方才也听明白一些,这位吴三姐的亲生儿子不认她这个娘了,范思墨就开骂这两个儿子没有人伦道义。

对着人家亲娘骂人家儿子畜生,这,即便是真的,这也不大好吧?人亲娘听了心里会怎么想?

难受是肯定的。

于是果断及拉着鞋子出来了。

夏川萂站在两人面前伸展着手臂转了个圈,问道:“怎么样?我觉着穿着挺合身的。”

范思墨也不骂人了,拉了拉她的小裙子,道:“有些长了,会不会踩脚?你经常跑来跑去的,太长了容易绊倒。”

做奴婢的和做小姐的裙子长度是不一样的,小姐可以款款慢走,裙子长度要遮住鞋面,奴婢需要大步行走,所以一般裙子长度会在鞋面以上,便于行走和奔跑。

夏川萂的这件藕粉色的小百褶绫子裙长度都快要曳地了,就不适合她。

吴三姐道:“特地做的这么长的,这裙子能穿到秋初,那个时候她可不就长个头了?宁愿长了也不能短了的。”

大人的一件裙子能穿上一辈子,上头吩咐特地给夏川萂做裙子,她们就是打着她能穿上一两年的主意,所以做的长。

范思墨指着夏川萂笑道:“那你们可是打错了主意了,这丫头不长个儿,你信不信,等到冬天,这裙子也是长的。”

吴三姐有些诧异,她自己生养了三个孩子,当然知道小孩子都是长的很快的,说是一天一月一个样也不为过,她还真没见过不长个的小孩呢。

夏川萂不乐意了:“比去年,我已经长了一些了,鞋子都换了大号的了,这裙子这样就正好,等过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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