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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大闹哥老会(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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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很接近的缘故——从芭蕉滩到成都,直线距离不足两百公里,可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金贩子足足走了二十六天,所以,那是离韩夫人五岁生日不到一个月之前的事。

算起来,那时候,是在白奇伟出世前一年,白素出生前三年的事。而我们又是在见了韩夫人之后又若干年,才找到了有关人等,知道经过情形的。照说,那么多年的事了,当事人一定有点记忆模糊了吧?但事实并非如此,正如何先达所说:“当年发生的事实在太精彩了,有幸参与的人,就算像我一样,只是躲在桌子下偷看,也会感到惊心动魄,是一生之中,最最难忘,又再无机会重逢的盛事。”——所以,一些人都印象深刻,连一些微末的细节——都可以记得起来。

却说当时,那个金贩子在重兵押拥之下,进了大帅府,不知是吉是凶,直到进了偏厅,看到大帅和几个气派非凡的人,正躺在榻上,吞云吐雾,旁边还有几个花旦在清唱,这才知道泰半会没有什么,而松了一口气。还是袍哥首领之中,那个看来老成的人先开口,这位老大一开口,就是一连串流利之极的袍哥切口,这金贩子也是江湖上走惯了的人,而且本身也在哥老会中,所以一听就明白,诚惶诚恐行了礼,既然都是自己人,就容易说话了。

那袍哥领袖道:“我们在找一个人,这人大闹哥老会,是一个下江汉子,那载着小虫的盒子,应该是他的,你知从何处得来的?”

金贩子一听,就“啊”地一声:“你们要找的是一个高大英挺,天神一样汉子。嘿,这汉子,真叫人看了就心服。”

一个脾气暴躁的袍哥领袖喝:“哪有这么多罗嗦,问你什么就说什么。”

金贩子忙道:“是。是。是。”

他一面答应,一面还在自己的脸上拍打着,表示自己的多口。

大帅这时才问:“你也见到大小姐了?”

金贩子突然一惊,一时之间,张大了口,合不拢来,过了好一会,才用力一顿足,又犯了多口的毛病:“唉,我怎么会想不到。当然是大帅府的大小姐,不然,四川就算是天府之国,也难见这样标致妹子。”

由于金贩子是在称赞大帅的女儿,所以这次没有受到责斥,但由于最后他的话中,语气不是很尊重,惹得大帅沉下脸来,哼了一声,吓得他又重重打了自己一个耳光。

这时,事情已经很明白了,这金贩子见过白老大,也见过大帅的那个反叛大小姐。

于是,金贩子就被要求“详细说来”金贩子也就抖擞精神,把经过情形说了个生动万分,至于其中是不是有加油添醋,或歪曲事实之处,那是决计无法查考的了。

金贩子和他的伙伴,沿着金沙江在赶路。金贩子大多数沿金沙江来回,收购采金客身上的金子,带回大城市去,从中取利,都是些跑惯江湖的人物,所以在赶路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有一阵急骤的蹄声传来,他们只是向路边靠了靠,决不会有任何人多事,回头去望上一眼的。

两匹骏马,不急不徐,并辔而来,那两匹是典型的川马,身形不高,才一入眼,金贩子全是长年跋涉江湖的人,对牲口自然都有认识,所以明知不应多口,也还是有几个人叫了一声:“好马。”

那确然是两匹好马,都是青花骢,铁青的马身,油光水滑,神骏非凡,跑得不急不徐,缰绳松驰,可知骑者并没有对马加以控制,全是马儿自己在跑,却又恰好符合主人的意思。

马不但矫健,而且到了能心领神会马背上人的心意时,那才叫真正好马。

这一下喝采,引得马上的一男一女,都转过头来,向他们望了过来。

这一伙金贩子,本来就已经放慢了脚步,这时,马上的人,一转过头来,他们就像是突然之间,遭了雷殛一样,被钉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

那一男一女两人,身上的衣服,都再普通不过,除了看起来十分整齐之外,并无特别,可是那男的气势慑人,不怒自威,但却又叫人感到他有一股极大的正义力量,自然而然,对他生出敬意。那女的年纪很轻,最多二十二三岁,美目流盼,双颊微红,握住了缰绳的手,莹白如玉,竟是一个绝色的美人。

那一男一女回过头来的用意,只不过是由于人家赞了一声“好马”而点头示意。可是那一干金贩子,却个个呆若木鸡,看傻了眼。

一男一女见了这等情形,相视一笑,又转回头去,继续前进。那一干金贩子兀自失魂落魄,一双男女在驰出了十来丈之后,却又折了回来,来到了仍然未曾移动过的那伙金贩子的身前,男的还在马上,女的翩然下马,向他们走了过去。

刹那之间,看那伙人的神情,可以知道他们个个天旋地转,要互相扶持,才能站得稳当。

那女的到了各人身前,轻启朱唇,发出来的声音,自然也动听之极,她问:“有到成都去的没有?”

其中一个金贩子福至心灵,他本来不到成都的,可是在别人还没有定过神来之际,他就先道:“我,我到成都。”

他本来不是到成都的,但是却抢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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