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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二二章 女流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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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小车,轰呜着引掣,如同一头怪兽,向季公馆开了过来。

八个大汉站在车外,提着手枪不断挥舞,大声喝骂以驱赶路人,像极了怪兽的爪牙,

后面还跟着一堆骑自行车的流氓,乌乌泱泱一大堆,把整条马路堵了个严严实实。

赤木亲之看到了几个熟面孔,眉毛微微一挑。

七十六号的人?

“让开,让开……”小车开到季公馆的门口停了下来,流氓跳下车来,踢打着围观的路人。

待看热闹的鸟哄四散后,一个流氓打开了车门,下来了一男一女。

男的体形高大,满脸横肉,一脸的恶相,女的体形婀娜,旗袍下露出的半条腿,白嫩修长。

本以为是个美貌女子,但当女人抬起头来,露出一双厉目时,退无可退的路人,又硬生生的往后挤了一步。

依然很美,但那一双狭长的丹凤眼,还有一对男人才有的剑眉,凭空使这个女人少了三分妩媚,多了七分杀气。

缩在围观的人群后面的方不为,自然也看到了这一男一女。

他原本以为来的会是李士群。

所以才会去而复返,躲在路人堆合法的寻找机会。

男的是吴四宝,季云卿的徒弟,李士群的心腹,现任七十六号特工总部警卫大队的队长。

这个警卫大队,其实就是比照军统在特务处时期的行动处而组建的。

吴四宝干的,全都是绑架,暗杀,逮捕,刑讯之类的勾当。

七十六号内部,李士群最信任的就是他,李士群在上海,南京,苏州等地,随行的司机,警卫,保镖,乃止各处公馆内的佣人厨子,全都由吴四宝一手包办。

而这份信任,都是吴四宝一刀一枪杀出来的。

就没有吴四宝不敢杀的人,只要李士群一声令下。

李士群能背一个杀人魔王的称号,大都是吴四宝的功劳。

说这个人双手沾满血腥等等的话,都是在赞美他,吴四宝这一种,是当之无愧的刽子手。

和他一同下车的,是他的老婆佘爱珍。

吴四宝能有今日的身份地位,有一大半的功劳,是佘爱珍的。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但这句话并不绝对。

这个女人,就是胡歌,靳东主演的《伪装者》中,汪漫春的原型。

但电视剧中的人物,连这个女人狠毒绝辣中的三分之一都没有演出来。

佘爱珍出身上海的富商之家,后来又嫁给了门当户对的社会名流,就算比不过唐英之流,做不了顶级名媛,也应该过的是千金小姐,富家太太的生活。

但这个女人独爱当流氓。

吴四宝还在白崇喜的手下打北伐的时候,这个女人就已拜季云卿当干爹,并且在上海滩小有名气。

之后她开赌场,开妓院,并开香立堂,广收门徒,绑架暗杀,敲诈勒索无所不能,名气越来越大。

后来,上海滩将佘爱珍列为“女三大亨”之一。

第一是沈佩贞。

沈佩贞原本是袁世凯的门徒,之后却组建女子北伐军,女子敢死队,参与辛亥革命,南昌起义等活动,是真正的革命奇人。

第二是林桂生。

黄金荣还在上海城隍庙字画店当学徒的时候,林桂生已是上海滩数的着的妓院的老板了。

没有林桂生扶持,哪有黄金荣笑傲沪上的大半生?

第三就是佘爱珍。

四二年,吴四宝被刺之后,她喜欢上了张爱玲的老公,当时的著名作家,汪精卫的御用执笔,时任汪伪政府宣传部副部长的胡兰城。

胡兰成除了文笔厉害,有才气,嘴皮子也是一等一,不然也当不上宣传部的副部长,娶不了十一任老婆。

是任,不是个。

每一个都是明媒正娶,上一个不离婚,下一个不结婚。

他比张爱玲要大十四年,张爱玲嫁给他时,是他的第九任老婆,佘爱珍是第十一任,也是最后一任。

胡兰成自御清流,不喜欢打打杀杀,也是从此开始,佘爱珍逐渐蜇伏了下来,没想到,因此而让她逃过了一死。

抗战胜利,佘爱珍被当局逮捕,她上下活动,最后只以汉奸罪叛处了七年徒刑。

胡兰城计高一筹,日本投降前,他就逃到了香港。

后来又潜回内地,请托何应钦一番运作之后,国民当局竟然撤消了对他的通缉。

四九年,在国党溃逃之前,胡兰成再次替佘爱珍运做,提前保释,一起逃到了香港。

后来二人定居日本,均活了八十多岁。

后世有人戏言,佘爱珍与胡兰成相爱,是在为民除害。

简直是屁话。

直正应了后世的那句话:天长地久。

这样的畜牲不杀,留着过年么?

没等到李士群,方不为一点都不失望。

在吴四宝与法捕房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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