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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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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进江河应该掌控起来也不难吧。”林雨桐伸手要去端一边的菜盘子,

四爷就把洗好的小白菜递给林雨桐,看着她将菜叶子仍在锅里滚了滚,才去拿碗取筷子,“没什么难不难的。江天厉害,但金河也不是吃素的,这些年财物在她手里攥着,转移了不少财产出去。这一笔钱两年前就已经到了江枫的名下了。她这次过去也不完全是需要慰藉,她是觉得年纪大了,精力不济了,想跟江枫商量着,看是不是将名下的股份也全都放在江枫的名下。我觉得这也行,但她这个人啊,刚把股份做了公正,又觉得我不是江天的对手,怕我吃亏,反倒更焦虑起来了。其实我最开始并没有参与江河经营的想法。江天魄力不错,年纪大了,但魄力一点也不比年轻人小。如今又涉及到电子行业,手机的广告你不是在机场看到了吗?这么一个不服老的人,其实压根就没想急着退。不过却又看着万海如今换了林渊当家,他也动了心思。继承人不历练几年,将来不上手啊。但是小儿子毕竟年轻,他更愿意扶江桥一把。可这金河却是万万不会答应的。”

所以,占了这个身份就得替人家了结因果。这事说起来,其实江桥也是挺无辜的。

“比我这边麻烦多了。”林雨桐将面条挑出来,四爷把碗往桌子上端,回头笑道:“是有点麻烦。金家……就是江枫的舅舅金沙,甚至想着别去管那乱七八糟的东西了,他把江枫落在金家的族谱上,甚至还给起了个名字,叫金思烨。”

林雨桐觉得,金河可能是不甘心的。要不然,钱多少是个够啊!还有比自己幸福更重要的事吗?她有金家的股份,这辈子都不缺钱,如今这么搭进去半辈子,值得吗?除了不甘心作祟,还真想不出别的来。“叫我说,还一起做什么公司,当初金河就该直接出手把江河集团给毁了,反正她才是最大的股东!江天最在意什么她就毁了什么,如此一拍两散才干脆!”哪有今天这些破事?

可是能有几个人做到她这份干脆果敢呢。而且如今的公司不是当初那几十个人几百个人几千个人的公司,是个上市的集团大公司。多少人靠着公司吃饭,这得牵扯多少家庭。不管江家的家庭关系怎么样,都不能任性的随心所欲了。

林雨桐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说,你还是得去江河。”

江河肯定是要去的,四爷一边点头,一边端起炸酱面,“就是这个味!可想死我了!”他呼噜呼噜的吃了几口,“不过我另外也做一些投资。哪一行有赚头,就投进去试试水。短期内,我主要还是在江河那边。其实江河是个很好的平台,房产这一块……”他突然一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风雨不动安如山。”

安居乐业!传统就是如此。想在城里生活的想着买房,想回农村的,就没压力了吗?自建房屋的成本也是越来越大,辛苦的打工赚钱一样是回乡建房子,都是房奴!

林雨桐叹了一声,“你就叫我做一回白富美,安安稳稳的享受一生成不成?”房子这事,谁能背的动。他还真是会给自己身上背包袱!

四爷就笑:“吃饭!吃饭!”

他一个人干掉了一斤面条,两盘子素炒的青菜,一点都没剩下。

吃完饭林雨桐还想说话,但军训连着几天的疲惫,往沙发上一躺,马上就睡着了。四爷将她抱起来送床上去,这一觉起来都已经晚上九点半了。还是被电话惊醒的。

是苗苗的电话,“我跟文娟在家里涮火锅,你来不来?”

想来是怕文娟一个人在宿舍无聊,带到她那边去了。

林雨桐叫苗苗等一下,然后捂住电话问四爷,“叫我吃火锅,你去不去?”

四爷坐在电脑前停下手,这才转了转脖子,“那就去吧。”她能问自己,就说明她还挺喜欢她那俩同学的。

林雨桐觉得不出小区,就在隔壁那栋楼,而且单元门对门,中间隔着个小花园,从小石子路过去,也就十来米的样子。一点都不费事,也不怕被人看见。就马上回复苗苗,“等一下,我马上就到。”

四爷没换衣服,林雨桐换了运动服,两人一人给头上扣上一顶棒球帽,拿着手机就出了门。

苗苗对于林雨桐带男人过来刚才在电话上已经听见了个大概,但一见四爷眼睛还是一亮,“没想到你喜欢的不是小鲜肉,是这种浓眉大眼相貌堂堂的……”

说实话,四爷的长相跟时下的审美有些偏差。时下的所谓小鲜肉,是那种精致的男孩子。但四爷这种应该是二三十年前最流行的帅哥,就是那种穿上汉奸的衣服也像是地下党的那种长相。肩宽腿长,什么衣服穿上就撑得起来。穿上制服或是西装,那就更好看了。一身正气偏又带着几分儒雅,如今换了四爷,身上又添了贵气和沉稳。不是林雨桐偏心眼,要叫这样的江枫去江河,只要跟江桥站在一起,下面的人只要不是心里有鬼,都会更偏重四爷的。一个一看就可靠,是那种山岳塌下来他也能扛得住的人。一个是那种没正行的人,人不坏,能力大概也不一定就坏到哪里,但只那痞痞的样子,叫人看着就觉得不靠谱。公司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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